慢性HBV 感染者妊娠期的管理
轉自西交一附院婦產科
1.妊娠期隨訪:慢性HBV 感染婦女妊娠后,須定期復查肝功能,尤其在妊娠早期和妊娠晚期。首次檢測肝功能正常者,無肝炎癥狀時,每2-3個月復查1次。如丙氨酸轉氨酶(ALT)水平升高但不超過正常值2 倍(<100 U/L)、無癥狀、無膽紅素升高者,無需治療,但需休息,間隔1-2周復查。如ALT水平升高超過正常值2倍(≥100 U/L),但無膽紅素升高、無癥狀者,無需治療,但需休息,間隔3-5 d 復查;如ALT 水平升高超過正常值2倍(≥100U/L),且有肝炎癥狀或膽紅素升高,需請感染科或肝病科醫(yī)師會診,必要時(ALT 水平>400 U/L)住院治療。絕大部分HBsAg 陽性孕婦肝功能異常程度較輕,經休息等保守治療后能好轉或完全恢復。如保守治療后肝功能異常繼續(xù)加重,或出現(xiàn)明顯臨床表現(xiàn),應考慮使用抗病毒治療,首選替諾福韋酯,以預防由妊娠誘發(fā)的重型肝炎。
HBsAg陽性孕婦肝功能異常者,分娩后絕大多數(shù)可恢復正常。因此,不需要對肝功能異常者進行常規(guī)抗病毒治療,抗病毒治療應掌握適應證。
2.侵入性產前診斷和胎兒宮內手術是否增加母嬰傳播有待研究:妊娠期侵入性產前診斷包括絨毛穿刺取樣術、羊膜腔穿刺術和臍靜脈穿刺術。根據(jù)現(xiàn)有報道,對 HBsAg 陽性和 HBeAg 陰性孕婦行羊膜腔穿刺術不增加母嬰傳播的概率,且各項研究的結果一致。因此,對HBeAg陰性孕婦,有行羊膜腔穿刺術指征時,不必擔心HBV 母嬰傳播。對孕婦 HBeAg 陽性或高病毒水平,羊膜腔穿刺術是否增加HBV母嬰傳播,由于研究納入的病例數(shù)量較少,且報道的結果不一,是否增加HBV 母嬰傳播,尚不能提出明確建議,有待進一步研究。如果確實有羊膜腔穿刺術的指征,權衡利弊后后再決定。妊娠期行絨毛穿刺取樣術、臍靜脈穿刺術和胎兒宮內治療,是否引起胎兒HBV 宮內感染,尚未檢索到相關報道。但這些檢查或治療,均能將母體血液成分帶入胎兒體內,理論上可引起胎兒宮內感染。因此,HBsAg 陽性孕婦,如果確實有侵入性產前診斷或宮內治療的適應證,需權衡利弊后再決定。如果實施了侵入性產前診斷或胎兒宮內治療,盡可能隨訪其子代,觀察有無感染,同時積累證據(jù)。
3.妊娠晚期使用HBIG 不能減少母嬰傳播:因母體內存在大量 HBsAg,絕 對濃度可高達5-200 mg/L(即 μg/ml)。孕婦使用 HBIG,其中的抗?HBs進入母體后迅速與HBsAg結合形成免疫復合物,因此抗?HBs 既不能進入胎兒,也不能降低母體的病毒水平,不能減少母嬰傳播。因此,妊娠晚期不應該使用HBIG。